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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山東省“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推動地熱能供暖、制冷替代


8月31日,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山東省“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

 

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資源消費為基數,到2030年統計范圍內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下降9%,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


嚴控公共機構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全省公共機構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控制在1%以內,有條件的地區爭取實現煤炭消費清零。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力度,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磁懸浮、熱泵等技術,推動地熱能供暖、制冷替代,充分利用建筑屋頂、車棚頂面等空間,加裝光伏系統,探索應用建筑光伏一體化、智能微電網、蓄冷蓄熱、光儲直柔、虛擬電廠等技術模式,優先自發自用,鼓勵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電氣化,加快醫療消毒設備、食堂灶具等電氣化替代,全省公共機構用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50%以上。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公共機構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應用智能有序充電、車網雙向互動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動公共機構參與綠電市場化交易,提升綠電消費比例。

 

原文如下:

 

山東省“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為加快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提升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水平,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的意見》和國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方案》有關部署,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立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定位,統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各項工作,促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建設低碳公共機構,助力構建以資產管理為基礎的機關事務工作高質量發展體系,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作出貢獻。

 

對標碳達峰目標,全省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能源消費結構持續優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持續提高,干部職工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更加自覺,管理機制更加完善,支撐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取得新成效。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資源消費為基數,到2030年統計范圍內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下降9%,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

 

二、積極穩妥推進和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

 

1.強化目標責任管理。貫徹執行《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測算核實“十五五”省直機關和各市碳排放基數,綜合考慮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工作基礎等因素,差異化分解下達省直機關、各市“十五五”時期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準確核算目標完成情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相關工作。

 

2.深入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組織開展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查找用能薄弱環節,明確節能降碳改造方向。聚焦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及供暖、空調、照明、電梯、變配電、算力設施等綜合能源系統和重點用能設施設備,持續開展綠色低碳節能改造。鼓勵結合辦公及業務用房大中型維修改造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建設能源管理系統,加強重點用能設備運行管理,提高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公共機構新建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推廣超低能耗建筑。

 

3.持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嚴控公共機構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全省公共機構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控制在1%以內,有條件的地區爭取實現煤炭消費清零。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力度,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磁懸浮、熱泵等技術,推動地熱能供暖、制冷替代,充分利用建筑屋頂、車棚頂面等空間,加裝光伏系統,探索應用建筑光伏一體化、智能微電網、蓄冷蓄熱、光儲直柔、虛擬電廠等技術模式,優先自發自用,鼓勵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電氣化,加快醫療消毒設備、食堂灶具等電氣化替代,全省公共機構用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50%以上。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公共機構新增及更新公務用車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應用智能有序充電、車網雙向互動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動公共機構參與綠電市場化交易,提升綠電消費比例。

 

4.大力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大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典型案例宣傳推介力度,持續推廣應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和運行維護,深化整體推進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試點工作,鼓勵實施整縣(市、區)和按行業、按系統整合等規模化托管,全省新增能源費用托管項目合同金額力爭超過50億元,50%以上的市級、縣(市、區)級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宣傳推廣《公共機構能源費用托管實施規程》《公共機構能源費用托管項目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整縣(區)公共機構能源費用托管項目框架協議(示范文本)》,健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備案、效果評價等機制,做好風險研判和防范,推動托管項目穩妥有序落地。

 

5.深化碳普惠體系建設。持續推廣應用“公共機構碳小惠”平臺,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到2030年實現市、縣(市、區)全覆蓋。宣傳應用《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學》,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碳減排價值量市場化轉化,探索建立公共機構碳資產管理機制。公共機構舉辦的會議、演出、論壇、賽事、展覽等大型活動,鼓勵按照《關于推動開展山東省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魯環發〔2023〕2號)有關要求實施碳中和。

 

6.完善用能單位管理。會同財政部門探索研究能耗定額預算管理,推進能源資源消費指標與水電費等支出銜接,強化預算約束作用。貫徹執行《公共機構能效分級導則》,開展規模以上公共機構能效分級。建立零碳近零碳公共機構評價體系,推動建設一批零碳近零碳公共機構。

 

三、持續提升公共機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7.扎實推進反食品浪費。帶頭開展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進一步引導干部職工常態化開展“光盤行動”,推動公共機構走在前列。鞏固深化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成果,全面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管理,杜絕食品浪費行為。推進餐廚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8.深入開展節水行動。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進一步宣傳貫徹《節約用水條例》《公共機構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推動公共機構用水強度持續下降。推進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新建、改擴建項目節水器具使用率達到100%,新購置用水器具須達到2級以上水效標準,加強老舊供水管網改造,推廣智能用水管理技術設備,鼓勵開展水平衡測試。因地制宜推進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利用,探索分布式再生水處理回用。推廣合同節水管理市場化模式,推介優秀合同節水案例,擴大合同節水規模。

 

9.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利用。鞏固提升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成效,提升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和工作質量,廣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等活動。嚴格落實國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動公共機構帶頭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進一步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推廣應用“廢舊商品及時收”小程序,開展廢舊3C電子產品回收活動,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絡和廢舊物資循環回收體系有效貫通。

 

四、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

 

10.強化宣傳引導。將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與綠色低碳的現代理念有機結合,創新宣傳方式,提升宣傳實效。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圍繞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周、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全國生態日、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世界糧食日等重要節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實踐活動,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簡約適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做好日常宣傳,鼓勵“云”上宣傳,普及綠色低碳知識,涵養綠色文明風尚。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開展系列宣傳活動,提高社會公眾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11.發揮標桿引領作用。根據國管局安排部署,高標準組織創建80家左右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遴選6家左右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和6家左右公共機構水效領跑者,組織我省公共機構參與中國節水獎、國家綠色算力設施評選,組織我省節能企業參與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征集遴選。全面建設節約型機關,配合開展節水型公共機構達標建設。宣傳推介先進典型的經驗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12.踐行綠色辦公方式。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嚴控樓堂館所建設,強化辦公設備、家具等資產調劑利用,積極通過修舊利舊或公物倉盤活共享,做到物盡其用。加強綠色采購,優先采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等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的產品、設備、設施和服務。加快推進無紙化辦公,倡導使用再生紙、再生耗材等循環再生辦公用品,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深入開展“分時電價”政策宣傳,鼓勵分時用電、錯峰用電。強化照明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實施分時分區照明。減少待機能耗,及時關閉電腦主機、顯示器、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設備電源。科學管理空調溫度和啟停時間,嚴格執行“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的控制標準。加強電梯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提倡四層樓以下不乘電梯。積極倡導“135”綠色出行方式。

 

五、不斷夯實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基礎

 

13.健全制度標準。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修訂情況,適時修訂《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構建數量精簡、邏輯清晰、務實管用的制度標準體系,完成黨政機關、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場館機構等類型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修訂工作,探索制定用能設備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

 

14.強化數字賦能。推動能源資源計量升級,大力推廣應用智能計量表具,對電、水、氣、熱等實行精細化計量。結合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推進公共機構節能監測系統建設,加強系統運維,定期核查數據質量,加大數據分析應用力度,進一步發揮系統的智能診斷、預警提醒等作用。規范使用全國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綜合信息平臺,持續推動水、天然氣等能源資源消費數據自動采集整合,按照《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調查制度》要求,高質量完成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和碳排放數據統計、會審、分析、通報等工作。

 

15.提升能力素質。推動將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課程內容,助力領導干部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本領。組織業務培訓,采用線上線下結合方式加大培訓力度,定期舉辦全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干部培訓班,鼓勵公共機構干部職工參加全國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遠程培訓、收看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講堂,針對性提升節能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和實操技能。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理論研究,加大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合作力度,著力解決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中的理論和現實問題,組織參加國管局課題遴選,推動課題成果轉化。

 

六、加強工作方案組織實施

 

16.壓實方案落實責任。明確節能降碳管理責任,強化分級分類管理,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加強同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協同配合,抓好工作方案貫徹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協調建立與“十五五”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目標任務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做實本級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管理,加強對下級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指導和監督,指導教育、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抓好本行業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積極引導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規范有序參與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各級公共機構嚴格落實節能降碳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采取科學合理的節能管理或改造措施,確保節能降碳實效。